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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合同撤销 / 作废完整操作指南 分 5 种合同状态 采购人供应商权限区分

发布时间:2026-07-27

核心权限铁则:1、只有采购人账号拥有合同作废/撤销权限,供应商仅能退回草稿、拒绝签章,无法直接作废已备案合同;2、已完成国库付款、全部履约完毕的合同,平台无法线上撤销,只能线下签订解除协议报备财政局;3、所有撤销操作仅电脑PC端Edge浏览器办理,手机商家版不支持。


一、状态1:合同草稿未提交(最简单,直接删除重写)

1. 入口:合同管理→草稿箱/待起草合同列表;

2. 直接删除草稿内容,或放弃提交;订单保持待起草状态,可重新发起起草;

3. 无需双方协商,单方即可操作,无任何备案记录。


二、状态2:采购人退回待重新起草(退回即等同于临时撤销)

1. 采购人操作:合同审核页面点击【退回供应商】,填写退回原因;

2. 供应商端:收到待办提醒,可直接删除旧合同,重新全新起草提交;

3. 适用场景:型号错误、金额写错、条款填写失误,退回修改即可,不算正式作废归档。


三、状态3:双方已CA签章、财政已备案,但未发货/未履约(线上作废标准流程)

1. 前置条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书面协商一致,签订《合同解除协议书》加盖双方公章,作为上传附件;

2. 采购人操作路径:左侧【合同管理】→【已备案合同】,找到目标合同,点击【作废合同】;

3. 填写作废理由(如:采购计划变更、需求取消、型号填报错误),上传盖章版解除协议PDF;

4. 提交审核,部分区县需要财政监管后台复核,审核通过后合同正式作废;

5. 作废后对应订单自动恢复为“待起草合同”,可重新起草新合同,或直接取消订单终止本次采购;

6. 供应商配合要点:收到作废通知留存记录,停止备货、停止履约,无需其他后台操作。


四、状态4:已收货验收、未发起结算/未付款

1. 第一步:采购人先作废已创建的结算单,路径:结算管理→结算单列表→作废;

2. 第二步:订单页面发起【退换货】申请,供应商线上审核确认退货退款;

3. 第三步:全部货品退回、交易关闭后,采购人再走合同作废流程,上传退货签收单+解除协议;

4. 无法仅单独撤销合同,必须先闭环订单履约与资金流程。


五、状态5:已履约、已开票、国库已完成付款(无法线上撤销)

1. 平台限制:系统无作废按钮,财政已归档合同永久留存,不能线上撤销、删除;

2. 合规处理方式:双方线下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终止/解除协议》,写明退款、违约处理条款,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3. 采购人将解除协议扫描件上传至合同附件归档,同时报备当地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室;

4. 资金处理:供应商对公原路退回对应货款,财务做红字冲销账务处理,开具负数红字发票冲抵原收入。


六、供应商能做哪些操作?(权限边界)

1. 草稿合同可自行删除、修改;

2. 采购人发来待签章合同,可以拒绝CA签章,合同无法生效;

3. 合同被采购人退回后,重新编辑提交;

4. 无法点击作废、无法发起撤销,只能配合采购人完成协商、上传解除协议、办理退货退款。


七、法律与合规硬性要求(严禁违规操作)

1. 政府采购合同不得擅自随意终止,仅可因需求取消、重大错误、无法履约、损害公共利益等合理理由撤销;

2. 作废/解除全部需要留痕:线上作废记录+纸质解除协议双存档,审计必查;

3. 禁止先线下终止,后补平台作废手续,财政不予认可;

4. 已作废合同依然在系统永久归档,不能删除,仅状态标记为“已作废”。


八、高频问题解决

1. 找不到【作废合同】按钮:①切换为采购人账号;②合同已经验收付款;③存在未完结结算单/退换货流程,先闭环前置单据;

2. 作废申请被财政驳回:缺少双方盖章解除协议、作废理由不充分,补充材料重新提交;

3. 作废后订单无法重新下单:刷新租户、检查采购计划是否有效,重新关联计划即可。


九、咨询渠道

合同作废入口异常、财政驳回原因查询、系统流程卡顿,拨打4009622005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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