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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采购目录更改完整操作指南|供应商 / 采购人双端品目目录变更流程

发布时间:2026-06-22

政采云采购目录(品目)更改操作全流程

采购目录分为两类:供应商电子卖场协议授权品目(上架商品用)、采购人采购计划品目(下单预算用);两者修改入口、规则完全分开,下面分别说明。


一、供应商端:变更协议采购目录(商品上架类目)

适用场景:新增商品类目、删减不再经营品类、原有类目选错;核心入口为协议变更,修改后财政审核生效才能发布对应商品。

  1. 登录供应商主账号,切换对应省份租户,进入【工作台】→【协议中心】→【协议管理】;

  2. 列表找到已生效网上超市/服务市场协议,右侧点击【变更】;

  3. 下滑至标项/商品类目板块,点击【编辑类目】,弹出品目选择窗口;

  4. 搜索一级/二级/三级政府采购品目,勾选需要新增类目,取消勾选停止经营的类目;

  5. 特殊类目(广告、医疗器械、食品)同步上传对应行业经营许可证盖章件;

  6. 确认勾选类目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匹配,点击【确定】保存类目设置;

  7. 核对协议配送范围、质保标准等其他信息,勾选变更承诺,提交财政审核;

  8. 审核周期3-5个工作日,在协议列表查看状态;审核通过后可发布对应类目商品。

  • 删减类目注意:该类目下在售商品会被下架,变更前先清理对应商品;

  • 多省份入驻:每个省份协议需单独变更目录,互不通用。


二、采购人端:更改采购计划品目目录(预算采购类目)

1. 计划未提交/待审核(直接修改)

  1. 工作台→【采购计划管理】→【采购计划申报】;

  2. 找到草稿、待内部审核、待财政审核单据,点击【编辑】;

  3. 进入采购清单,删除原有错误品目,重新选择正确政府采购目录品目;

  4. 同步修改金额、数量,保存后重新提交审核。

2. 计划已备案下达(无法直接编辑,分两种处理)

  • 情况1:未生成订单/未开展采购

  1. 采购计划申报→已办结,找到目标计划,点击【取消采购】;

  2. 填写取消原因,上传盖章说明,提交财政审核作废原计划;

  3. 作废完成后重新申报采购计划,选择正确采购目录品目。

  • 情况2:已生成订单/已开展采购

    • 小额网超订单:重新新增对应正确品目采购计划,拆分采购;

    • 项目类采购:发布采购更正公告调整标的,跨大类目需重新申报计划。


    三、商品单品内部更换类目(仅调整单品归类,不修改协议目录)

    1. 工作台→商品中心→商品总览,找到目标商品点击【编辑】;

    2. 回到商品第一步类目选择页面,更换正确三级品目;

    3. 确认新品目已在协议授权目录内,补充对应参数、资质;

    4. 保存提交商品审核,审核通过后商品归入新采购目录。

    • 限制:新品目不在协议勾选范围内,无法保存,需先变更协议目录。


    四、目录变更常见驳回原因

    • 供应商协议变更驳回:新增类目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缺少行业专项资质;

    • 供应商商品改类目驳回:新品目未在协议授权目录、参数与品目不匹配;

    • 采购人计划变更驳回:品目与预算指标不符、已下达订单无法作废;

    • 通用问题:品目选择仅到二级,未精确选三级标准政府采购目录。


    五、重要注意事项

    • 政府采购目录统一执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必须精确选择三级品目;

    • 供应商协议目录变更审核期间,无法新增该类目商品,建议提前操作;

    • 采购人下单商品品目必须与采购计划目录完全一致,否则无法关联下单;

    • 目录变更全程系统留痕,财政监管可查询所有变更记录;

    • 客服热线:4009622005,可咨询类目匹配、变更审核进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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