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采购目录更改完整操作指南|供应商 / 采购人双端品目目录变更流程
发布时间:2026-06-22政采云采购目录(品目)更改操作全流程
采购目录分为两类:供应商电子卖场协议授权品目(上架商品用)、采购人采购计划品目(下单预算用);两者修改入口、规则完全分开,下面分别说明。
一、供应商端:变更协议采购目录(商品上架类目)
适用场景:新增商品类目、删减不再经营品类、原有类目选错;核心入口为协议变更,修改后财政审核生效才能发布对应商品。
登录供应商主账号,切换对应省份租户,进入【工作台】→【协议中心】→【协议管理】;
列表找到已生效网上超市/服务市场协议,右侧点击【变更】;
下滑至标项/商品类目板块,点击【编辑类目】,弹出品目选择窗口;
搜索一级/二级/三级政府采购品目,勾选需要新增类目,取消勾选停止经营的类目;
特殊类目(广告、医疗器械、食品)同步上传对应行业经营许可证盖章件;
确认勾选类目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匹配,点击【确定】保存类目设置;
核对协议配送范围、质保标准等其他信息,勾选变更承诺,提交财政审核;
审核周期3-5个工作日,在协议列表查看状态;审核通过后可发布对应类目商品。
删减类目注意:该类目下在售商品会被下架,变更前先清理对应商品;
多省份入驻:每个省份协议需单独变更目录,互不通用。
二、采购人端:更改采购计划品目目录(预算采购类目)
1. 计划未提交/待审核(直接修改)
工作台→【采购计划管理】→【采购计划申报】;
找到草稿、待内部审核、待财政审核单据,点击【编辑】;
进入采购清单,删除原有错误品目,重新选择正确政府采购目录品目;
同步修改金额、数量,保存后重新提交审核。
2. 计划已备案下达(无法直接编辑,分两种处理)
情况1:未生成订单/未开展采购
采购计划申报→已办结,找到目标计划,点击【取消采购】;
填写取消原因,上传盖章说明,提交财政审核作废原计划;
作废完成后重新申报采购计划,选择正确采购目录品目。
情况2:已生成订单/已开展采购
小额网超订单:重新新增对应正确品目采购计划,拆分采购;
项目类采购:发布采购更正公告调整标的,跨大类目需重新申报计划。
三、商品单品内部更换类目(仅调整单品归类,不修改协议目录)
工作台→商品中心→商品总览,找到目标商品点击【编辑】;
回到商品第一步类目选择页面,更换正确三级品目;
确认新品目已在协议授权目录内,补充对应参数、资质;
保存提交商品审核,审核通过后商品归入新采购目录。
限制:新品目不在协议勾选范围内,无法保存,需先变更协议目录。
四、目录变更常见驳回原因
供应商协议变更驳回:新增类目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缺少行业专项资质;
供应商商品改类目驳回:新品目未在协议授权目录、参数与品目不匹配;
采购人计划变更驳回:品目与预算指标不符、已下达订单无法作废;
通用问题:品目选择仅到二级,未精确选三级标准政府采购目录。
五、重要注意事项
政府采购目录统一执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必须精确选择三级品目;
供应商协议目录变更审核期间,无法新增该类目商品,建议提前操作;
采购人下单商品品目必须与采购计划目录完全一致,否则无法关联下单;
目录变更全程系统留痕,财政监管可查询所有变更记录;
客服热线:4009622005,可咨询类目匹配、变更审核进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