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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供应商货款结算全流程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6-06-02

政采云供应商货款结算全流程操作指南

政采云结算全部采用对公账户回款,分为电子卖场(网上超市/服务馆)小额订单结算、招投标框架协议大额项目结算两类,全程线上电子化流转,货款由财政预算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不经过平台中转。


一、结算前置基础配置

  1. 完善对公收款账户:进入供应商后台【企业信息】模块,录入完整银行开户行、行号、对公账号,账户名称必须和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完全一致,保存后系统自动校验,结算回款仅支持该对公账户。

  2. 完成CA数字证书绑定:线上合同签署、大额项目结算备案、结算单确认均需电子签章,无CA证书无法走完完整结算流程。

  3. 开票信息备案:录入企业增值税专票/普票开票信息,保证发票抬头、税号、地址电话、银行账号与备案信息统一。

  4. 商品/服务履约完成:必须等采购单位在线完成履约验收,系统生成验收单据后,才允许发起结算。


二、电子卖场(网超/服务馆)线上结算五步流程

  1. 步骤1:履约发货,上传验收材料 供应商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履约,在订单详情页上传送货单、服务完工单;采购单位现场核验后,登录平台确认验收,生成线上验收凭证,未验收订单无法创建结算单。

  2. 步骤2:采购人创建结算单 由采购单位在后台发起结算单创建,绑定对应订单编号,锁定本次结算总金额;供应商无法自主新建结算单,仅能编辑已生成的结算单信息。

  3. 步骤3:开具合规发票并线上上传 按照结算单金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发票货物名称、规格、金额、采购单位名称必须和订单、合同保持一致;登录【结算管理-结算单列表】,打开对应单据,填写发票代码、号码,上传发票清晰图片或PDF文件,系统校验发票信息匹配度,需在结算单生成48小时内完成上传。

  4. 步骤4:确认结算单,提醒采购人审核 核对结算单内订单金额、对公收款账户、发票信息无误后保存单据,点击提醒采购单位审核;采购单位审核发票、验收单、合同全部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财政支付申请。

  5. 步骤5:财政拨款,对公账户回款 采购单位审核通过后,推送支付单至当地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财政审批完成后直接转账至企业备案对公账户,全程无平台资金截留。


三、招投标/框架协议大额项目结算方式

  • 阶段结算:项目按预付款、进度款、竣工尾款分批次结算,合同约定预付款比例,中小企业预付款不低于合同总额30%;每完成一个履约节点,上传对应节点验收报告、进度发票,单独创建结算单申请回款。

  • 竣工一次性结算:整体项目完工、整体验收通过后,汇总全部供货/服务明细,开具全额发票,上传全套验收资料、中标通知书、线上备案合同,提交完整结算材料。

  • 纸质材料归档:部分区域财政要求打印结算单、发票复印件、验收单加盖企业公章,邮寄至采购单位财务留存备案。


四、发票开具与上传硬性规范

  • 抬头要求:发票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与采购单位备案信息一字不差。

  • 内容匹配: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和订单商品信息保持统一,不可笼统开具“办公用品”“耗材”,需列明明细。

  • 文件格式:上传附件支持JPG、PDF,图片清晰无遮挡,发票所有文字、印章完整可见。

  • 集中开票规则:多笔小额订单可合并开具一张发票,上传时将同一张发票关联全部对应订单结算单。

  • 作废重开:发票信息错误、金额不符时,联系采购单位退回结算单,作废原有发票重新开具后再次上传。


五、官方标准回款周期

  1. 法定最长付款时限:机关事业单位验收合格、收齐发票后,最长60日内完成付款;多地财政优化营商政策,要求7-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财政拨款。

  2. 常规实际回款时效:材料齐全、采购单位及时审核的前提下,1-7个工作日对公账户到账。

  3. 回款延迟预警:部分省市平台内置支付预警机制,采购单位超期未提交支付,系统自动推送提醒消息给采购单位及供应商。

  4. 到账查询:登录供应商后台【结算管理】,查看结算单状态(待审核、财政支付中、已回款);银行对公账户流水可核对到账记录。


六、结算单常见驳回原因及处理办法

  1. 对公账户信息错误:开户行、行号、账号录入有误,或账户名称与营业执照不符,进入企业信息模块修改账户信息后重新提交结算单。

  2. 发票信息不匹配:发票金额、品名、抬头和订单不一致,作废发票重开,重新上传。

  3. 缺少验收材料:未上传验收单、完工单,补充对应履约凭证后保存单据。

  4. 订单未完成验收:采购单位未在线确认验收,联系采购单位完成线上验收操作。

  5. 结算单超期未上传发票:超过48小时上传发票,重新发起结算流程,及时补传发票文件。


七、结算相关费用说明

  • 结算业务免费:创建结算单、上传发票、财政资金转账全部无手续费。

  • 平台服务费:仅部分地区电子卖场按成交订单收取少量平台运营服务费,账单在结算管理模块生成,供应商自主完成缴纳,不抵扣货款。

  • CA证书工本费:仅首次办理数字证书收取一次性工本费,结算操作无额外年费。


八、结算核心注意事项

  • 严禁私人账户收款:财政资金仅对公账户转账,个人账户无法接收政府采购货款。

  • 保存全部票证原件:纸质发票、验收单、送货单至少留存15年,用于财政审计核查。

  • 跨省份独立结算:不同省份政采云账户资金结算体系互不通用,外省订单回款仅能回款至对应省份账号备案的对公账户。

  • 质保金约定:工程、大型设备项目可在合同约定质保金比例,质保期满后单独发起质保金结算单回款。

  • 逾期付款维权:采购单位超法定60日未支付货款,可通过平台客服、当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反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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