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供应商复制 / 发送商品链接完整教程|后台一键复制、前台浏览器复制、发给采购人渠道、链接失效排查
发布时间:2026-07-08政采云商品链接复制、发送全流程(供应商端)
仅**已上架**商品可生成有效采购链接;链接绑定当前省份租户,跨省份租户链接无法打开;仅支持发给采购人在平台内下单,禁止外链引流。
一、方法1:后台商品中心一键复制链接(推荐,最稳定)
1. 主账号登录PC端,切换商品对应省份租户;
2. 左侧菜单:【商品中心】→【商品总览/商品管理】;
3. 筛选状态为**已上架**的商品,下架/待审核商品无复制按钮;
4. 对应商品右侧操作栏,点击【复制商品链接】按钮,系统自动提示复制成功;
5. 粘贴链接发给采购人,采购人打开可直接查看商品详情、加入购物车下单。
二、方法2:前台店铺商品页浏览器复制链接
1. 商品中心找到目标商品,点击【预览】进入前台公开商品详情页;
2. 浏览器顶部地址栏全选网址,Ctrl+C复制完整链接;
3. 右键地址栏选择【复制网址】,同样可获取有效商品链接;
4. 注意:仅前台预览页链接有效,商品编辑草稿页面链接无法访问。
三、四种合规渠道发送商品链接给采购人
1. 平台站内消息(最合规) 采购人在询价/聊天窗口、订单沟通弹窗内粘贴链接,平台识别可直接跳转商品;
2. 需求单/询价附件 采购人申报采购需求、发起询价时,将链接粘贴至需求描述文本框;
3. Excel清单发送 多条商品链接整理表格,发给采购单位内部对接人,用于走采购审批;
4. 线下微信/QQ辅助发送 仅用于对接沟通,最终下单必须在政采云平台内打开链接操作,禁止线下脱离平台交易。
四、链接使用硬性规则
1. 租户隔离:A省商品链接,切换B省租户后无法打开,必须同步对应省份链接;
2. 状态限制:商品下架、审核驳回、协议到期,链接直接失效404;
3. 禁止修改链接:手动删减网址字符会导致页面打不开;
4. 比价链接≠商品链接:商品发布填的电商比价链接,不能发给采购人下单使用。
五、链接打不开/失效常见问题整改
❌ 页面空白/404:商品已下架/待审核,先上架商品再重新复制链接;
❌ 采购人提示无权限:采购人租户选错,切换和商品一致的省份;
❌ 复制按钮灰色:商品草稿、驳回、库存清零,先完成商品审核上架;
❌ 链接跳转店铺首页:复制的是店铺首页地址,回到商品列表复制单品链接;
❌ 采购人无法加购:协议品目未勾选,变更协议采购范围后重新发链接。
六、批量多条商品链接快速导出
1. 商品中心→商品配套→批量导出;
2. 导出Excel表格,表格内自带每款商品完整前台链接;
3. 直接转发表格给采购人,批量导入需求清单使用。
七、重要合规提醒
1. 不允许在商品详情、链接附带微信、电话、线下交易引导,平台巡检会下架商品;
2. 框架协议、集采商品链接左上角带有“框架协议”标识,审批时必须提供该有效链接;
3. 链接仅用于采购下单、需求申报,不可用于外部电商引流推广;
4. 咨询热线:4009622005,可处理复制按钮缺失、链接失效、采购人无法访问商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