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发布采购结果公示完整操作 在线询价 / 项目招标两种模式发布步骤
发布时间:2026-07-27核心规则:政采云分两类采购模式,结果公示发布方式完全不同;法定要求确定成交/中标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公告,公告自动同步至省级政府采购网平台归档;手机端无法操作发布,仅支持PC端Edge浏览器办理。
一、模式一:电子卖场在线询价(小额分散采购)
1. 前置完成:报价截止结束,采购人在询价单列表选定成交供应商,系统按最低价法自动锁定成交单位。
2. 发布规则:无需手动编辑公告,采购人点击【确认成交】提交后,系统自动一键生成成交结果公示并对外发布,无需二次编辑。
3. 查看入口:电子卖场→在线询价→已完成询价单,可预览公示全文、下载公示文件。
4. 后续操作:公告发布后自动生成采购订单,直接起草电子合同、CA签章履约。
5. 作废重发:选错成交单位,先作废本次询价单,重新发起询价,重新确认成交生成新公示。
二、模式二:项目采购(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项目询价,需手动发布)
1. 评审收尾:专家线上完成评审、出具评审报告,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在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单位。
2. 菜单路径:左侧【项目采购】→【采购结果管理】→【结果公告编制】。
3. 填写公告内容:系统自带标准模板,补全项目编号、采购预算、中标供应商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金额、标的明细、评审专家名单。
4. 预览勾选:核对无涉密内容,勾选“同意公开发布”,提交单位内部审核。
5. 审核发布:内部审批通过后,点击【确认发布结果公示】,公告自动推送至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公示。
6. 配套操作:公告发布后在【中标通知书管理】插入CA电子签章,线上发送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供应商。
三、结果公示有误如何发布更正公告
1. 适用场景:供应商名称、金额、标的信息录入错误,公示发布10分钟内可撤回修改;超时直接发布更正公告。
2. 操作路径:项目采购→采购结果管理→找到已发布公告→点击【发布更正公告】。
3. 填写更正说明,修改错误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发布,原公告与更正公告一并留存归档。
四、结果公告法定必填内容(缺一不合规)
1. 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方式;
2.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交总金额;
3. 主要采购标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4. 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全部评审专家姓名;
5. 质疑受理联系方式与公示期限。
五、高频问题与注意事项
1. 在线询价找不到发布按钮:未完成成交供应商确认,先选定成交方提交即可自动生成公示。
2. 项目公告无法提交:未完成采购人结果确认、评审报告未归档、CA未绑定。
3. 公告发布后不能随意删除:系统永久存档,错误只能走更正公告流程补正。
4. 时限要求:必须在确定成交人2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发布,避免财政监管预警。
5. 直购订单不需要发布结果公示:网上超市直接下单采购,无需对外公示成交结果。
六、咨询渠道
公告发布入口缺失、公示推送异常、更正公告无法提交,致电4009622005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