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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采购人自行采购完整操作流程|自行采购计划申报、网超直购 / 线下自行采购备案、限额标准、全套归档步骤

发布时间:2026-07-06

政采云采购人自行采购完整操作全流程

适用范围: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未达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小额零星货物/服务;目录内小额未达集采起点也可走自行采购。分两大操作模式:①电子卖场线上自行采购(推荐);②线下自主采购后线上备案。申报采购计划时组织形式统一选择【自行采购】。


一、前置基础条件

  • 1. 采购人主账号登录,切换对应省市租户,账号分配采购经办人、计划审核岗权限;

  • 2. 财政预算指标已下达,有可用经费额度;

  • 3. 采购金额未达本地分散采购限额,同品目年度累计不超限额;

  • 4. 办理单位CA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签章、备案;

  • 5. 内部制定自行采购内控流程,留存比价、验收、发票全套纸质材料。


二、模式一:电子卖场线上自行采购(自行采购专区/网超直购,主流)

1. 第一步:申报自行采购计划(核心必填)

  1. 1. 工作台左侧【采购计划管理】→【采购计划申报】→新增计划;

  2. 2. 选择对应预算指标、资金类型,填写三级政府采购品目、数量、预算金额;

  3. 3. 关键选项:组织形式勾选【自行采购】,采购方式选【电子卖场-网上超市/自行采购专区】;

  4. 4. 填写采购用途、交付时间,按需上传采购需求说明附件;

  5. 5. 提交单位内部审批+财政备案审核,计划状态变为“已下达可使用”。

2. 第二步:自行采购专区选购商品下单

  1. 1. 左侧菜单【电子卖场】→【自行采购专区】(无专区直接进入网上超市);

  2. 2. 搜索商品,筛选入驻供应商,加入购物车,同商家合并结算;

  3. 3. 去结算页面,关联已审核通过的自行采购计划,系统自动校验品目、金额;

  4. 4. 填写收货地址、交货时限,提交单位内部订单审批;

  5. 5. 审批通过生成正式订单,等待供应商接单发货。

3. 第三步:履约验收、起草合同、财政备案

  1. 1. 货物送达核对规格数量,工作台订单管理点击【线上验收】,上传验收单照片;

  2. 2. 进入【合同管理】→待起草合同,系统自动带出订单明细;

  3. 3. 补充付款、质保条款,双方CA电子签章;

  4. 4. 签章完成2个工作日内提交财政备案,备案完成作为国库支付凭证。


三、模式二:线下自主采购(平台无对应商品,线下比价采购后线上备案)

适用:电子卖场无对应货品、特殊定制类,线下≥3家供应商比价采购,事后线上补录备案。

  1. 1. 先申报采购计划,组织形式选【自行采购】,财政审核下达;

  2. 2. 线下流程:发布简易询价、收集3家以上报价单、内部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3. 3. 线下签订纸质合同、完成供货、组织验收、取得正规发票;

  4. 4. 回到政采云工作台【项目采购】→【自行采购备案】;

  5. 5. 录入成交供应商名称、品目、成交金额、交付周期;

  6. 6. 批量上传备案附件:比价报价单、线下合同、验收单、发票扫描件;

  7. 7. 提交财政线上备案,完成自行采购全流程留痕归档。


四、自行采购在线询价操作(小额多家比价自行采购)

  1. 1. 绑定自行采购备案计划,进入电子卖场【在线询价】;

  2. 2. 录入采购清单、预算、交付要求,邀请≥3家入驻供应商;

  3. 3. 设置报价截止时间发布询价公告;

  4. 4. 报价结束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系统自动生成订单;

  5. 5. 验收、签章、合同备案流程同线上直购。


五、自行采购计划申报常见填报要点

  • 组织形式:必须选【自行采购】,不可选集中采购、委托代理;

  • 采购方式区分:线上卖场选电子卖场;线下线下采购选“线下自行采购备案”;

  • 品目统一:计划、订单、合同三级品目完全一致,系统强制校验;

  • 金额控制:单笔、年度累计不超过本地分散采购限额,超限额必须走招标/磋商;

  • 采购意向:多数地区要求提前公示采购意向,自行采购同样需公示。


六、自行采购高频驳回、操作异常处理

  • ❌ 计划无法选自行采购:金额超分散采购限额,需改用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

  • ❌ 订单无法关联计划:计划组织形式选错为集中采购,重新修改计划;

  • ❌ 线下备案审核驳回:缺少3家比价单、无验收单、发票附件缺失;

  • ❌ 找不到自行采购专区:切换本省租户,部分地区统一合并至网上超市;

  • ❌ 子账号无法申报计划:主账号在员工管理开通采购计划申报权限;

  • ❌ 合同无法备案:未完成线上验收、缺少CA电子签章。


七、自行采购合规硬性要求(财政重点核查)

  • 1. 无预算不采购,必须先申报自行采购计划并备案;

  • 2. 线下自行采购必须三家及以上有效报价,单一来源需单独走单一来源公示审批;

  • 3. 全部交易线上留痕,线下纸质材料同步上传平台归档;

  • 4. 同品类货物拆分多笔小额采购规避限额属于违规,财政会预警核查;

  • 5. 年度同品目累计金额超限额,下一批次必须走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八、重要注意事项

  • 1. 各省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不同,以当地财政当年目录文件为准;

  • 2. 自有资金部分地区可简化计划流程,财政资金必须完整计划+备案;

  • 3. 自行采购不等于不用备案,无论线上线下均需在政采云完成财政备案;

  • 4. 客服热线4009622005,可处理自行采购计划申报、线下备案上传、专区入口缺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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