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撤回需求申请操作指南|电子卖场需求单 / 采购计划撤回全流程
发布时间:2026-06-17政采云撤回需求申请完整操作步骤(采购人端)
需求申请分两类:电子卖场采购需求单、监管端采购计划申请;仅处于草稿、待单位审核、待财政审核状态可撤回,已生成订单/已备案下达无法直接撤回,需走终止/撤销流程。
一、电子卖场采购需求单撤回(网上超市/询价需求)
登录采购人账号,进入【我的工作台】→【电子卖场】→【需求管理】;
筛选单据状态:草稿、待内部审核、待供应商报价;
找到需要撤回的需求单,操作栏点击【撤回】按钮;
填写撤回原因(需求变更、项目取消、预算调整等),确认提交;
撤回成功后单据退回草稿状态,可编辑修改或直接删除;
若需求单已生成预购单,需先撤回预购单,再操作需求单撤回。
限制条件:需求单已有供应商接单、生成订单后,无法撤回需求单,需走取消订单流程;
权限要求:仅需求创建经办人、采购管理岗可执行撤回操作。
二、采购计划(采购需求申请)撤回(监管模块)
1. 未终审/待审核计划直接撤回
工作台→【采购计划管理】→【采购计划申报】;
在处理中列表找到目标计划,点击【撤回申请】;
填写撤回理由,按需上传加盖公章的撤销说明;
提交后等待单位内部审核岗审批,审核通过即撤回至草稿;
撤回完成可重新编辑品目、金额、采购方式后再次提交。
2. 已备案下达计划撤销(无法直接撤回)
计划已下达电子卖场/项目采购,无撤回按钮,需发起取消采购;
路径:采购计划申报→已办结页面,点击【取消采购】;
填写取消原因,上传书面撤销申请盖章件;
依次经单位、主管部门、财政监管审核,全部通过后计划作废;
已关联订单/项目的,需先终止项目、取消订单,再撤销计划。
三、多级审核中需求申请撤回操作
单据在单位审核岗:经办人直接撤回,无需审核岗操作;
单据在财政审核环节:经办人发起撤回申请,财政审核人员退回单据后才算撤回完成;
已委托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代理机构退回采购需求,采购人再执行撤回;
流程节点查询:单据详情点击【流程追踪】,查看当前审核人,可线上沟通退回。
四、撤回后后续操作
修改重提:草稿状态直接编辑信息,修正错误后重新提交审核;
彻底删除:无需再使用的需求单/计划,撤回后点击【删除】清空;
重新发起:项目完全取消,删除旧单据后,后续有需求再新建申请;
记录留存:所有撤回、撤销记录系统永久存档,财政监管可查询。
五、撤回按钮灰色不可操作常见原因
单据状态不支持:已接单、已成交、已备案下达、已发布公告;
账号权限不足:无采购计划/需求管理岗权限,联系单位管理员配置;
存在关联业务:已生成预购单、订单、项目、合同,需先终止关联单据;
流程流转至财政终审:仅财政审核人员可退回,经办人无法直接撤回;
浏览器缓存异常:清理缓存或切换谷歌浏览器重新登录操作。
六、重要注意事项
需求申请撤回仅适用于采购活动开展前,已开标、已签订合同项目不能撤回;
大额财政资金计划撤销,多数区划要求上传盖章纸质撤销说明扫描件;
多区划操作:切换对应租户后再查询对应需求单,跨区划无法撤回其他地区单据;
客服热线:4009622005,可咨询单据流转、撤回权限、财政审核进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