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重新起草合同完整操作指南|草稿退回、已签章作废、重制合同全流程、权限区分
发布时间:2026-07-21政采云重新起草电子合同完整操作指南(供应商端)
核心权限规则:供应商仅能编辑**草稿/采购人退回**状态合同;已双方CA签章、已提交财政备案的合同,供应商无法删除、作废,必须联系采购人作废旧合同,依托原订单重新起草全新合同文档。
一、场景1:合同草稿未提交,直接修改重起草
1. PC端登录主账号,切换对应省份租户,左侧【订单管理】【我的订单】/【合同管理】。
2. 筛选状态【草稿】的合同,点击【编辑合同】。
3. 修改商品金额、质保、付款条款、补充协议内容,重新生成合同文档。
4. 核对订单明细、含税总价一致,保存后提交采购人审核。
提示:未提交草稿可无限次修改,无需作废重建。
二、场景2:采购人退回合同,重新起草(最常用)
1. 采购人审核发现信息错误,将合同退回供应商,合同自动变为【待重新起草】。
2. 进入【我的待办】/合同列表,打开退回合同,查看采购人退回备注修改要求。
3. 点击【编辑合同】,修正错误信息(单价、规格、质保期、收款账户等)。
4. 重新生成合同模板文档,核对全部条款无误,保存提交再次发给采购人审核。
重点:不能直接在旧文档小幅修改,需重新生成完整合同文本提交。
三、场景3:双方已签章/财政备案,需作废旧合同重新起草(关键流程)
1. 供应商无作废权限,第一时间联系采购单位经办人,协商一致作废原合同。
2. 采购人操作步骤:进入合同列表,选中已签章合同,点击【作废合同】,填写作废原因并保存;同步作废对应订单(部分地区需订单作废后才能新建合同)。
3. 旧合同作废完成,订单恢复【待起草合同】状态,供应商刷新页面。
4. 路径:订单管理→找到作废订单→点击【起草合同】,全新创建一份合同文档,填写正确信息。
5. 完善合同明细、质保、付款方式,提交采购人审核,双方重新CA签章后推送财政备案。
补充:已完成国库付款的备案合同,无法线上作废,需双方线下签订解除协议,同步报备当地财政局。
四、重新起草标准操作入口(网上超市/服务市场通用)
1. 网超直购订单:左侧【交易中心】【订单管理】【我的订单】,找到对应订单,按钮显示【起草合同】。
2. 在线询价/定点服务:【电子卖场】【在线询价/定点专区】【成交单/联系单】,生成合同入口。
3. 项目招投标合同:【项目采购】【合同管理】,作废旧合同后重新创建合同。
4. 合同编辑页面操作:选择系统标准模板→创建合同文档→编辑蓝色可修改区块→保存预览→提交采购人。
五、重新起草合同必填核对项(避免二次退回)
1. 商品明细:名称、规格、数量、含税总价必须和订单完全一致。
2. 收款信息:对公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与入驻备案信息统一。
3. 履约条款:交货周期、质保年限、售后响应时效如实填写。
4. 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与采购人财务要求匹配。
5. 补充约定:无额外要求统一填写“无”,不空白留空。
六、高频问题与解决办法
❌ 找不到【起草合同】按钮:旧合同未作废、订单状态异常;联系采购人作废原合同后刷新页面。
❌ 已签章合同无法修改:供应商无作废权限,必须采购人操作作废重建。
❌ 修改后提交仍被退回:未按采购人备注修改明细,总价、规格与订单冲突。
❌ 手机商家版不能重起草合同:仅PC网页端支持合同编辑、签章,移动端仅查看。
❌ 作废后订单消失:租户切换错误,重新切换对应省份租户查询订单。
七、合规运营提醒
1. 禁止线下私自修改合同,所有变更必须线上作废重签,财政仅认可平台备案电子合同。
2. 作废合同平台永久留存归档,审计可随时调取,不可删除记录。
3. 重新起草合同后,必须双方完成CA电子签章,才具备财政结算效力。
4. 咨询热线:4009622005,处理合同入口缺失、作废流程异常、签章失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