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2026-05-09连城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50825]SZZX[GK]2026001
二、项目名称:连城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长汀县万河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长汀县南山镇南田村石灰窑下13-4号 | 958,500.00元 | 99.9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连城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
服务类(长汀县万河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连城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 | 污泥处置服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时间 | 吨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 958,5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邱贞祥
评审专家:郭英强、游小鹭、何美兰、涂林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服务采购费率标准为:
中标价1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万元):按1.5%计取
中标价100-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按0.8%计取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标准一次性缴清,可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现金等方式。
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299 7568 788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连城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1.437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