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第3标段
发布时间:2026-04-1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讷河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讷河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齐农局函[2025]1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讷河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省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95%;省财政配套资金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讷河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
2.2标段名称:第3标段;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
2.4建设规模:讷河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35万亩,包括新建30万亩、改造提升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等工程;
2.5服务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1月30日,总服务期:555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工程质量检测(抽检),并向招标人出具检测报告;
2.7质量标准:检测质量达到国家检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检测招标共划分4个标段,不允许兼投;
2.9最高投标限价:具体金额开标前 15 日公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第1标段、第2标段、第4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工程),第3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工程、机械电气),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3.3拟派其他检测人员3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企业名称的,原公司业绩、不良行为记录和涉案涉诉情况,同时继承有效,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对瞒报其不良行为记录、涉案涉诉情况的取消中标资格。
3.7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7.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7.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7.3 投标截止之日前上一年度(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进行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如隐瞒有关情况作出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材料,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04月14日17时00分至2026年04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07日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7日9时00分。
6.3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9.3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中标企业未按照《齐齐哈尔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履行实名制管理相关规定的,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9.4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